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
为备战2016年第31届奥运会,根据射运字〔2014〕285号文件《射运中心关于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参加第31届奥运会组队选拔办法的通知》中《国家射击队参加第31届奥运会组队选拔办法》的规定,射击项目(步、手枪)第31届奥运会初步组队选拔赛将于2015年9月17日-27日在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 报名人数、资格按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印发的《国家射击队参加第31届奥运会组队选拔办法》执行。
(二)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请各参赛单位准时报名。报名表须注明运动员所获参赛资格(至少列举一条),并按照国内比赛报名表模板规范填写,否则若导入报名数据时出现差错,后果自负。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出生证明(如无出生证明者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护照(未办理护照者提供当地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办理护照证明)原件,到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击部审核。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可以兼项(男子步枪卧射项目除外),所兼项目与竞赛日程有冲突时自行调整。
二、报到时间:
参赛人员按日程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报到。来京前,请提前通知到达的时间、人数和车次、航班,以便安排接站。
三、收费标准及食宿安排:
1、伙食费:每人每天105元(含管理费),比赛期间一律不办理退伙手续。
2、住宿费:每人每天100元,每房间每天200元。
3、机场接站费用小车200元/次,商务车240元/次。
4、火车站往返每人60元。
5、订票费:每张50元。建议参赛人员自订返程票。需协助订返程票的请在报到时联系射运中心行政部,过时或变更所造成的费用自理。
6、兴奋剂检查费用由运动员代表单位自行负担。
报名截止前请将返程车票预订单寄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行政部。过时或变更所造成订不到票或退票所造成的费用自理。
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二)竞赛联系人:于海娟、史铁军
(三)联系电话: 010-88963931,010-88962277转6018
传真: 010-88964197
(四)订返程车票联系人、接送站联系人:杨春华
电话: 010-88962193
手机: 13701110135
(五)枪弹信息联系人:付占玲
传真:010-88962666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射击队参加第31届奥运会组队选拔办法》执行。
1. 步手枪项目奥运初步队伍组队选拔赛竞赛日程
2. 返程车票预订单
3. 枪支子弹情况表
射运中心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