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
为强化国家队内部竞争机制,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流动体系,切实增强运动员训练投入程度,完成好2018年的各项国际比赛任务并着眼长远培养储备优秀后备人才,现制定了《2018年度国家射击队运动员动态管理办法》。
特此函告。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8年3月1日
附件
2018年度国家射击队运动员动态管理办法
为强化国家队内部竞争机制,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流动体系,切实增强运动员训练投入程度,完成好2018年的各项国际比赛任务并着眼长远培养储备优秀后备人才,特制定、《2018年度国家射击队运动员动态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选拔赛和国际比赛成绩为衡量标准,在国家队内部形成流动机制,运动员在国家队一队、二队及返省训练名单之间动态调整。
2.坚持适度流动与队伍稳定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合适时间节点进行调整,调整之后保持相当时间段的稳定,既鼓励竞争,也要使运动员安心训练。
3.?;す时热杉ㄍ怀龅脑硕?,凡在2018年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比赛成绩的运动员免于下行调整。
4.设立国家队二队作为促进队伍内部竞争的管理机制。国家队一队、二队原则上在同一地点集训,由国家队队部统一管理。
二、国家队一队、二队运动员数
1.一队
女子步枪10人、男子步枪10人、女子手枪10人、男子手枪8人、男子手枪速射6人。总数44人。
2.二队
女子步枪不超过5人、男子步枪不超过5人、女子手枪不超过5人、男子手枪不超过5人、男子手枪速射不超过4人。
二队各阶段集训根据本办法和《2018年度国家射击队二队组建办法》的规定录取不超过上述人数的运动员。
三、第一阶段调整办法
(一) 运动员调整办法
根据《国家射击队2018年国际比赛奥运项目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在第一阶段选拔结束后,根据选拔成绩进行动态调整。
1.女子步枪、男子步枪、女子手枪按照第一阶段选拔名次录取相应人数进入一队。如有运动员兼项入选,则剩余名额按照名次交替录取,气枪项目优先。男子手枪、男子手枪速射按照选拔名次录取相应人数进入一队。
2.第一阶段国家队二队由一队调整运动员和青年组运动员组成,青年组运动员应符合国际射联青年组年龄要求(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队运动员按照上述录取办法未进入一队的,调整至二队,第二阶段选拔时具备国家队运动员资格。
青年组在一队调整运动员录取完成之后的剩余名额范围内录取适龄运动员,录取人数根据德国青年世界杯参赛任务确定。
根据德国青年世界杯参赛运动员选拔情况,如一队参加德国青年世界杯的运动员未达到本项目参赛人数,则在二队剩余名额范围内根据全国冠军赛排名,择优录取若干适龄运动员补满德国青年世界杯参赛运动员人数,并作为二队青年组运动员(不具备第二阶段选拔时的国家队运动员资格)。
如一队参加德国青年世界杯的运动员达到本项目德国青年世界杯参赛运动员数,则二队不再录取青年组运动员。
如二队内一队调整运动员和一队内参加德国青年世界杯的运动员人数合计达到二队编制数,二队不再录取青年组适龄运动员。
国家队范围之外的德国青年杯参赛运动员只参加赛前临时集训。
4.如一队调整的运动员超过二队编制数,则根据第一阶段选拔排名,择优录取完二队运动员后,剩余运动员调整返省训练,返省运动员第二阶段选拔时仍具备国家队运动员资格。
5.上述录取过程中,女子步枪、男子步枪、女子手枪均按照名次交替录取气枪和口径项目,气枪项目优先。
(二) 执教从属关系调整办法
运动员经过动态调整后,按照下列办法由一队教练员和二队教练员分别执教,执教从属关系不影响运动员待遇和选拔资格。
1.通过第一阶段选拔赛进入国家队一队的运动员,可由由该项目一队教练员优先挑选、协商分配执教。
2.一队教练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国家队队部按照下列顺序安排教练员轮流挑选运动员。
第一,运动员优先由本省教练员执教;
第二,延续之前国家队教学关系;
第三,延续2017年国家队组队时挑选运动员顺序;
第四,第一阶段选拔所带班运动员总积分高的教练员优先挑选。
第五,运动员本人意愿。
3.一队教练员保持执教人数不变。挑选新入选运动员执教后,须将相同数量选拔排名靠后的所带运动员交由二队教练员执教。一队教练员均不选择执教的新入选运动员,由二队教练员执教,该运动员保留一队资格。
4.按照上述录取办法录取为二队运动员的,在一队教练员保持执教人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可继续由原属教练员执教,该运动员不具备一队运动员资格。
5.根据冠军赛排名择优录取的二队青年组运动员,由二队教练员执教。
四、第二阶段动态调整办法
(一) 运动员调整办法
根据《国家射击队2018年国际比赛奥运项目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在第二阶段选拔结束后,根据世锦赛、亚运会队伍选拔情况和2018年世界杯参赛成绩进行动态调整。
1.各项目根据选拔办法录取世锦赛、亚运会最终参赛运动员进入一队。
2.一队剩余名额在2018年世界杯中获得过前三名的运动员范围内,按照世界杯名次进行录取,如世界杯名次相同,则按照选拔排名录取。
3.各项目在录取完上述人员后,如一队编制数未满,则剩余名额根据选拔排名依次录取至满编。
4.第二阶段国家队二队仅录取青年组适龄运动员,未进入一队的非适龄运动员返省训练。
5.二队青年组进行运动员动态调整,根据全国锦标赛排名,按照韩国世锦赛青年组参赛任务择优录取青年组适龄运动员。
青年组运动员录取人数根据世锦赛青年组参赛任务确定。根据世锦赛青年组参赛运动员选拔情况,如一队参加世锦赛青年组的运动员未达到本项目参赛人数,则在二队剩余名额范围内根据全国锦标赛排名,择优录取若干适龄运动员补满世锦赛青年组参赛运动员人数,并作为二队青年组运动员。
如一队参加世锦赛青年组的运动员达到本项目世锦赛青年组参赛运动员数,则二队不再录取运动员。
如一队参加世锦赛青年组的运动员人数达到二队编制数,二队不再录取运动员。
国家队范围之外的世锦赛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只参加赛前临时集训。
6.上述录取过程中,女子步枪、男子步枪、女子手枪均按照名次交替录取气枪和口径项目,气枪项目优先。
(二) 执教从属关系调整办法
运动员经过动态调整后,按照下列办法由一队教练员和二队教练员分别执教,执教从属关系不影响运动员待遇和选拔资格。
1.通过第二阶段选拔新进入国家队一队的运动员,可由该项目一队教练员优先挑选、协商分配执教。
2.一队教练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国家队队部按照下列顺序安排教练员轮流挑选运动员。
第一,运动员优先由本省教练员执教;
第二,延续之前国家队教学关系;
第三,延续第一阶段选拔结束时挑选运动员顺序;
第四,第二阶段选拔所带班运动员总积分高的教练员优先挑选。
第五,运动员本人意愿。
3.一队教练员保持执教人数不增加。挑选新入选运动员执教后,须将相同数量选拔排名靠后的所带运动员交由二队教练员执教。一队教练员均不选择执教的新入选运动员,由二队教练员执教,该运动员保留一队资格。
4.第一阶段调整后由二队教练员执教的运动员无论是否重新进入一队,均由二队教练员执教至亚运会、世锦赛结束。世锦赛后国家队重新调整时,运动员由一队教练员优先选择。
5.根据锦标赛排名择优录取的青年组适龄运动员,由二队教练员执教。
五、本办法作为国家队内部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